【醫生盜竊】醫管局高層莊慧敏與夫超市盜竊罪成 官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罰款5000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23/04/06 17:53

最後更新: 2023/04/0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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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女高層莊慧敏(前)及其丈夫醫生趙名宇(後),被裁定盜竊罪成,各罰款5,000元後離開法庭。 陳靜儀攝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涉夥同丈夫骨科醫生,在黃埔1間超市偷竊日本西瓜及壽司等總值逾1,600元的食物,兩人否認1項盜竊罪,今(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指兩人選擇性掃描貨物,心知肚明哪些貨品未被掃描,指本案的結果令人惋惜,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判刑須反映阻嚇性,各判罰款5,000元。

被告為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均報稱醫生。2人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1個西瓜、1個蜜瓜、2包布丁、2包藍莓、2包刺身、1包壽司和1包雞,總值1,632.8元。

裁判官裁決時指,雖然趙供稱案發前一日,幼女身處在杭州正爆發疫情,趙付款前專注用手機搜尋機票安排女兒回港,但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趙使用自助付款機時已沒用手機,並不時望螢幕顯示的貨品,反映趙必然意識到有哪些貨品已掃描或未掃描,明顯與趙稱分心的情況相反。

至於莊,裁判官指兩人掃描的貨品中沒有被重複掃描,只有部分貨品沒被掃描,莊並將海膽等貨品由購物車直接放入袋。對於莊稱少去涉案超市購物,又甚少與趙合作使用自助付款機,裁判官直指莊「只不過是為了開脫」,質疑莊因此更應小心處理貨物。

裁判官指,有哪些貨物未經掃描兩人應心知肚明,尤其是兩人已付款的貨物價值600多元,但未付款的則高達逾1,600元,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懷有不誠實意圖,選擇性掃描貨物。

裁判官續指,辯方雖指被告事發後沒有即時離開現場,裁判官直言大部分盜竊者會認為自己可以瞞天過海,故被告沒有即時離開現場亦不足為奇,代表被告深信自己成功行事,裁定兩人罪成。

量刑方面,裁判官指被告非單獨行事,絕無懷疑兩被告的工作能力及對社會的貢獻,感嘆本案結果令人惋惜,相信及希望本案是單一事件。裁判官強調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判刑須反映阻嚇性,最終罰判各罰款5,000元,兩名被告聞判表現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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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趙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透露,趙在2003年曾到深切治療部支援,工作獲上司及同事肯定,讚揚趙細心照顧病人,是沙士英雄。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助理院長兼骨科醫生容樹恆,讚揚趙對本地醫學發展有重大貢獻。駱又指趙為人拾金不昧,曾將在街上撿到的項鏈交予警方,不是一個貪婪的人。

代表莊的大律師布喜后則指,莊服務醫管局23年,在2020年獲頒行政長官社區服務獎,過去3年為抗疫及保障公眾健康不辭勞苦。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亦為莊撰求情信,讚揚莊是誠實盡責的醫生,對預防流感作出重大貢獻。辯方另指兩名被告稍後需要接受紀律聆訊,很可能被除名,定罪影響深遠。

醫院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案件有關司法程序尚未完結,醫管局不作任何評論,涉事員工現正休假中。

辯方於審訊時爭議兩被告的招認口供是於警員威迫利誘和誤導下非自願作出,反對呈堂。辯方指,兩被告被捕後從未作出招認,男被告從沒稱「呢啲都係我偷嚟自己食嘅」,女被告亦沒有稱「呢10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嘅」,質疑警員捏造,但警員否認。至於兩被告在錄影會面的招認,辯方指在警署內有警員稱「認就最簡單⋯⋯合作俾口供最快返出去」。辯方又指有警員曾稱,若被告聘請律師的話,便要留在好恐怖的「臭格」過夜。辯方亦指警員在進行錄取會面前「預演」過程,教導被告交代時地人動機及稱一時貪心偷食物自己吃。兩被告於庭上作供稱,為了配合警方才作出招認。裁判官最終裁定相關招認是由被告自願作出,接納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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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欣